Holistic Governance and Planning Research Dept.Ⅰ
红梅公园照明以层次分明、等级明确为设计原则;具体体现于几项因素的控制:光色、被照面、亮度级别。层次感、明确性贯彻红梅公园照明设计始终,并希望由设计起步引导、贯穿灯具选择招标过程、最终实现于灯具安装与维护;注重每一个环节的有效实现。首先是对整体景观层次的构架,确立远景——中景——近景三个层面:
根据以上的构景关系以及对红梅公园景观元素的价值分析,提出照明规划结构:三轴两核、开阔的岸线与活动面域、动态园路有机串联。
在红梅公园的特色分析中已经提出:照明设计要引导公园夜间活动,配合景观表现活动集中区域。何将景观节点有机组织起来,实现以上确立的夜景观层次?在照明规划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部分就是动态园路与开阔岸线,也恰好是公园使用者的两种行进路线。因此,根据游线组织的基本思路,确立活动的路线、水线以及行进过程中的视线分析成为红梅公园节点照明设计的关系指导。
其中,游线组织串联起红梅八景、主要的广场与活动场地、驻足长廊 ( 传统与现代两类 ),并根据活动聚集的强度有机排序;水线组织主要是观赏沿岸构筑物立面、特色的植林以及经过的诸多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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